遺棄父母罪的量刑標準是: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體判刑多少,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判斷,但是最高是五年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這個問題還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如果將嬰兒丟棄在諸如荒郊野嶺等很難獲救的地方,則涉嫌故意殺人罪;
2、如果意圖將嬰兒遺棄在鬧市等很可能被人救助的地方,造成嬰兒疾病等嚴重后果的,應該以遺棄罪定罪處罰。
1、父母遺棄弱智兒童致其死亡的行為涉嫌遺棄罪,要承擔刑事責任; 2、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 【遺棄罪】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拋夫棄子道德上譴責,一般情況不構成犯罪,行為性質僅僅為遺棄,而且是對于未成年的孩子而言,如果孩子已經年滿十八歲,則不構成遺棄罪。
面對這種情況,受害人只能向法院起訴離婚,并要求對方支付孩子(未成年,或無自理能力)的撫養費用,來保證自己和孩子的基本權益。
大人恐嚇小孩情節嚴重的就是尋釁滋事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二、民事訴訟被他人恐嚇怎么處理?
“別人多次恐嚇”情節輕微的,不構成犯罪,也不屬于民事案件,可以報警處理,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可以處于警告罰款甚至治安拘留,若情節嚴重,造成正常的社會秩序或者人身傷害的,可以根據《刑法》第293條之規定,構成“尋釁滋事罪”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注意,事實上我國法律里面是沒有恐嚇罪這一條的,恐嚇被包含在上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情節嚴重的歸于【尋釁滋事罪】中
如果在民事訴訟期間遭到了對方的恐嚇威脅的話,可以進行報警處理,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有六個月的期限??謬標说臅恢伟簿辛羰熳笥?,還要承擔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