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生活會出席人數必須達到應出席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
法律依據:《縣級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第七條民主生活會每年召開一次,一般在第四季度安排。在特殊情況下需要提前或延期舉辦的,必須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并同意。
民主生活會出席人數必須達到應出席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
組織生活會必須參加的黨員的一半以上。根據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的規定,組織生活會每年一次以上,一般在下半年召開,參加組織生活會的人數可以在應參加的黨員的一半以上召開會議,如果應該成為黨員10人,至少6個黨員不參加就不能召開會議。
組織生活會參加對象應為支部委員會全體成員,實際到達人數應大于參加人數的80%??梢愿鶕枰埻壭姓h員領導干部。同時,可以派人員參加上級黨組織,讓有關黨的小組長或黨員的骨干列席。組織生活會列席者可以發言,提出批評和建議。
組織生活會參加對象應為支部委員會全體成員,實際到達人數應大于參加人數的80%??梢愿鶕枰埻壭姓h員領導干部。同時,可以派人員參加上級黨組織,讓有關黨的小組長或黨員的骨干列席。列席者可以發言、批判、提議。
組織生活會,通常全體黨員參加,與年度評議黨員一起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