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國家司法考試合格-5月的兩院考試-法官
相關規定:第四章法官的條件
第九條擔任法官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滿二十三歲。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
(五)健康;
(六)高中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高中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后,應當具有法律專業知識,從事法律活動2年,其中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擔任法官,從事法律活動3年。要取得法律專業碩士、博士或非法律專業碩士、博士學位,必須具有法律專業知識,從事法律工作1年以上,其中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擔任法官,從事法律工作2年以上。
本法施行前的陪審員不滿足前款第6款規定的條件時,必須接受訓練。具體的方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
適用第1款第6款規定的學歷條件確實困難的地方,可以通過最高人民法院審查確定,將一定期間內擔任法官的學歷條件放寬到高等大學的法律專業的專業畢業。
目前,法院系統要求的最低學歷均在本科以上,之后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
法官是指根據法律規定的手續發生,在司法機關(一般指法院)中依法行使國家裁判權的審判員,是司法權的執行者。在不同法學部的國家,法官的作用是不同的,但要求不偏頗,不受他人影響和阻礙,公正、無私地基于法律的判決。
在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2條明確規定:“法官是依法行使國家裁判權的審判員,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以及軍事法院等專業人民法院的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長、副審判長、審判員以及助理審判員?!?。
普通路徑是
大學生
:法官的就業資格要求通過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讀大學法學專業可以提供4年的法律專業訓練。同學、老師、同學一般都是法律工作者(法律、教授、公檢法工作者),對今后的工作也有一定的幫助。另外,一般4年級的時候可以參加學校的選拔考試,可以直接向法院和檢察機關選拔工作。
法官助理
:如果選拔合格后沒有進入法院,一般會參加公務員考試。通過公務員考試進入法院。以前對口的職位是書記員,司法改革后書記員不采用行政編制,采用了招聘制。所以公務員考試要招法官助理,一般要經過司法考試才能報名。(所以4年級的學生最好通過司法考試)
法官
:根據司法改革的新政策,法官助理在任期5年后被任命為定員法官。根據院的不同,編制多的法院基本上只要有年限就可以,但是定員少的法院不一定如此。
如果你是法學的學生,基本上在上大學期間學校會要求法院參加實習。去法院和檢察機關實習,調查對應的工作之后,可以決定今后的方向。實習很容易找,幾乎所有的法院都人手不足,只要和他們的政治處聯系就可以去。
法官的硬條件是:
1.一般不超過35歲。
2.擁有大學本科學歷;
3.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法官、執行法官、檢察官的職位除了必須滿足招募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外,還必須取得國家統一司法考試的法律職業資格證。具體情況是“招考簡章”職位的具體要求,如果符合該職位的要求就可以參加考試。
要成為法官,必須通過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本科畢業后可以參加考試。第二,必須參加公務員考試,接受法官的職務,通過考試和政審。第三,在法院從事兩年或兩年法律工作。
法官是指根據法律規定的手續發生,在司法機關(一般指法院)中依法行使國家裁判權的審判員,是司法權的執行者。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滿二十三歲。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
(五)健康;
(六)高中政法大學、高中法律學部本科畢業法學學士學位或高等大學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法學專業知識,從事法律工作2年,其中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擔任法官,從事法律工作3年。取得法學碩士學位、博士學位或非法律專業碩士學位、博士學位有法學知識,從事法律活動一年多了,其中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擔任法官,從事法律活動2年了。
下列人員不得擔任法官
(一)因犯罪受到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過公職。